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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2个国有门面5年使用权拍租公告

 2023-11-02 14: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受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相关事项如下:

一、拍租标的简介: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法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1.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2.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及开户行信息,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二)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1.交纳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欲竞租多个标的的,保证金以此类推。若竞租人违约,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30前到账为准,竞租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网银、电汇的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逾期到账或者以现金缴存方式的视为无效(交款人与竞租报名人必须是同一名称);

3.拍租成交的,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租未成交的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雄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39101040005051

(三)特别说明

1.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该房屋的经营管理、使用、收益等权利。租赁到期后,由相关权益人无条件收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2.委托人以标的现状委托拍租,面积仅供参考,无论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成交价款不变;竞租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一经竞得后不得再以任何标的现状为由拒付竞租成交款项。

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满,委托人不负责赔偿承租人承租期间对房屋的装修装饰等投资;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若违法违规使用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报名地点:镇雄县和谐饭店一楼。

五、标的展示: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实地展示。

六、拍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00分。

七、拍租地点: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号楼会议室(原烟草公园内)。

八、联 系 人:耿禧、郑皓文

九、联系电话:17278644191、18213588001

本公告在昭通新闻网、镇雄城管、云南省拍卖行业协会(https://www.ynpmxh.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云南心之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校对:胡远松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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