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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4:48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停办车辆购置税
和车船税业务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系统的统一安排,我省将于2015年8月底至9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为了降低对纳税人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15年8月28日18时至2015年9月7日24时。
二、停办业务
停办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等业务和车船税业务(不包含保险公司代征业务部分)。
三、恢复时间
2015年9月8日恢复办理所有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业务。
四、提请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2015年8月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纳税人,请于2015年8月28日17时30分之前到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征收点、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委托代征点办理。
给广大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