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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08-18 14:48  来源: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全面提升我省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更好地履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于201598日起在我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了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和平稳高效运行,最大限度降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经营和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时间安排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金税三期系统将于201598在我省各级税务机关正式启用。

(二)为保证金税三期系统顺利上线,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将于2015年8月2818:00至9月7日24:00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在此期间,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仅可办理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数据上传和通用机打发票开填系统在线开具等4项业务,其他各项业务暂停办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仅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车船税保险公司代征系统、二手房交易评估系统和委托代征系统可继续使用,其他各业务系统(软件)暂时停用。

(三)2015年9月8日起,全省各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端业务系统(软件)等涉税(费)事项办理场所(渠道)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二、征期顺延调整安排

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顺利上线并尽可能减少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全省20159月份征期顺延调整为98923(民族自治地区遇法定节假日的,征期顺延情况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三、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582817:30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宜。

(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部分纳税人端业务系统(软件)可能需要升级后才能使用,请纳税人按照提示在线升级或登录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yngs.gov.cn/)、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Itax.yn.gov.cn/)相关栏目手动下载升级包及操作手册。如遇业务系统(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相关业务或待业务系统(软件)恢复正常后办理。

(三)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在不影响业务事项办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如涉税业务办理差异、业务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税务机关将通过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请纳税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您也可以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815

 

审核: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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