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3-10-19 17:09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动员更广泛的力量投入科普事业,不断推动云南省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根据《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云科规〔2020〕9号)有关规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完成了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认定评审结果已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单老师,0871-63130013
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
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1410室,650051
2023年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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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多一点
省级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为场馆类、科研教育类、生产示范类和人文自然类4个类别。
(一)场馆类科普基地。长期稳定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二)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等开展科普宣传示范活动的场所。
(三)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科技型企业、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场所、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等。
(四)人文自然类科普基地。具有科普资源的游览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