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公示
读新闻 2023-10-18 10:34 来源:云南发布
为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并同步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综合各州(市)自查初核情况,经认真复核,认为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等125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指导标准,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农业村、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大水井社区、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旧马街村、迪庆州德钦县奔子栏镇玉杰村等4个村(社区)因发生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问题,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认为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等824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指导标准,保留“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回回营社区等20个村(社区)因发生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问题,撤销“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因整体征迁重建,村(社区)被注销,注销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五福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对复核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22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反映。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名单(共125个)
保留“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名单(共824个)
江川区宁海街道大街社区(原江川区大街街道大街社区)
撤销“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名单(共20个)
资料: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民政厅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马燕
责任编辑:单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