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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释”人 以情“感”人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益燕

 2023-10-14 19: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水富市云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益燕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杨益燕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法“释”人、以情“感”人、以责“督”人和以德“示”人的理念,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杨益燕共成功调解纠纷2000余件,将2000余个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杨益燕先后获云南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昭通市“扎根基层好干警”、水富“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以法“释”人,依法调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杨益燕始终坚持与当事人共同回溯、解析纠纷发生的全过程,始终坚持用政策法律规定衡量当事人行为是否合法或不当,始终坚持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宣讲他们不了解、不掌握、不知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促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是否合法与不当,从而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让纠纷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2023年1月28日凌晨,水富某小区保安王某某坠楼死亡,王某某亲属认为聘用的物业公司应对王某某的意外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并要求给予赔偿,王某某亲属的诉求没得到物业公司的认同后,便组织了20人到物业公司“讨说法”。杨益燕于傍晚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现场与其亲属进行面谈,针对其亲属提出的王某某在上班期间坠楼死亡应按照工伤进行赔付的诉求,就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并提出解决其诉求的具体方案和建议,其亲属通过思量最终在次日认可调解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调解纠纷工作中,杨益燕充分发挥调解一件纠纷、宣讲一批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作用,做到以案释法、靶向讲法,促使参与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确保纠纷能够真正调解成功,并确保参与群众不再发生类似纠纷,为构建平安和谐新水富作出积极努力。

以情“感”人,妥善化解对立情绪暖人心

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有时因纠纷双方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最难的是缓解直至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甚至一部分纠纷当事人只为了争一口“气”而闹得冤冤不解,因此,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更是难上加难。但杨益燕迎难而上,以女性特有的“柔和”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具有的“一颗妈妈心”“一张婆婆嘴”“一双兔子腿”的特殊功能,用对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语言进行交心谈心,与当事人交朋友、结亲戚,通过情感交流的方式做到以情“感”人,妥善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化解纠纷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云富街道新安村村民陈某某与杨某某是邻居,陈某某为了出行便捷,想从自己住房二楼处搭建一条便道桥延伸至公路上,便道桥需从杨某某耕种的土地上通过,杨某某以便道桥影响耕种以及因便道桥与自己通往房屋地下室的便道石梯相邻太近影响正常通行为由,要求陈某某改道未果引发纠纷。杨益燕接到调解申请后,多次前往现场与当事人通过面对面交谈,摆事实、讲道理,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关系,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上一辈关系非常融洽且经常进行互帮互助这一情况后,她着重从人文情怀上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于今年1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同时,杨益燕还不断夯实村级调解组织,督导村级不断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机制、提升调解实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力创建平安水富,夯实了34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两碗镇、向家坝镇和云富街道工作期间,杨益燕多次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手把手地培训基层调解员。针对村(社区)调解人员时有调整,对人民调解工作不了解的情况,她多次前往现场通过案例讲解矛盾纠纷的调解程序、原则以及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调解文书的规范制作等,并通过自己办理过的案件存在的疑惑以及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逐一列举进行研判,指出调解纠纷的关键点,提供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调处纠纷的方向,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1996年,水富最偏远的两碗镇三角村村民杨某与石燕村村民朱某因琐事引发家庭矛盾,杨益燕不惧山高路远,艰难跋涉近4个小时深入实地进行调解,通过多方走访调查获取证据材料后,她在当地连续工作2天,最终将该纠纷调解成功。

昭通日报记者:王明贵

校对:胡远松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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