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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民宿和酒店节假日价格合规经营的提醒告诫书

 2023-09-26 18:14  来源: 昭通市场监管

全市民宿和酒店经营者: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消费权益,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昭通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就全市民宿和酒店经营服务单位“两节”期间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二、依法促销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三、维护价格公平。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昭通旅游形象。

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民宿和酒店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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