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09-14 15:49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印发通知,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公示,决定批准建设“云南省手性功能物质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筹)”等14个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2023年第二批省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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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实验室充分发挥作用。
二、请各依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场地、人才、经费等保障,研究制定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请各实验室结合申报评审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完善组织架构,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建设,提升开放共享水平,突出重点和特色开展科学研究。
四、请各科技主管部门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职责,各依托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验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确保科研活动人员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安全及研究数据安全。
五、实验室建设期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3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期内,实验室使用“云南省XX重点实验室(筹)”的名称。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验收后,正式命名为“云南省XX重点实验室”,进入运行期。
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