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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2023-09-14 15:22  来源:鲁甸县人民政府

全县市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信号,以及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运行效果和人防队伍警报发放、指挥控制能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举行全县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时间

(一)警报鸣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准时开始,10:15结束。

(二)防空警报鸣放区域。县城区、卯家湾新区、茨院乡人民政府片区。

二、防空袭警报音响信号规定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一声,时间为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不影响工作、生产、学习、生活、营业的正常秩序。希望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保证鸣放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宣传及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做好区域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和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专业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来源: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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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防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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