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3-09-12 15:02今年7月,曾文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农村先进工作者”称号。
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文钢参加工作27年来,始终怀着对“三农”工作的热爱,在“三农”一线默默无闻地工作,为保障农资和农产品安全作出了贡献。
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是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曾文钢始终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守护着农资安全,守护着“舌尖上的安全”。2011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如今,曾文钢已在农业综合执法的岗位上工作了快13年。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他一边加强学习,提升自我,一边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文本,建立了支队学习、执法工作交流等制度,切实提高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为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曾文钢经常组织开展农业执法实操、案例分析、以案释法和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执法大练兵等培训活动,形成赶学比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并在全市农业执法系统组织开展9次案卷评查,互相“挑刺”、互相点评、互相提高,卓有成效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能力。
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安全的始端。为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非法谋取利益行为,近年来,曾文钢带领执法人员严厉打击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开展蔬菜高毒农药、“瘦肉精”和三聚氰胺非法添加、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使用专项整治。曾文钢采取常规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夏季百日行动”及“秋冬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开展全市种子、农药、化肥、地膜、兽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活动,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等行动,净化了农资市场,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
在执法中,曾文钢铁面无私,他带领执法人员查处了鲁甸县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和生产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被处以罚款2万元;查处了昭阳区洒渔镇居乐村村民李某某推广、销售应当审定但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李某某未销售的玉米种子79袋,没收违法所得4670元,并对李某某处以罚款2万元。
2017年10月11日,曾文钢带领执法人员到昭通某农资公司门市开展执法检查时,抽取了当事人经营的“20%敌草快”农药样品后送检。经检测,未检测出标签标注的“敌草快”含量,检测出含有未明示的农药组分“百草枯”,含量为6.4%,该农药被判定为假农药。执法人员没收了该门市经营的假农药 “20%敌草快”270瓶及违法所得6528元,并处货值金额6倍的罚款84240元。
近5年来,曾文钢累计查办和指导查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43件,他直接办理的案件有6件被省农业农村厅表彰为优秀案卷,指导办理的案件有20余件被省农业农村厅表彰为优秀案卷。在执法办案中,曾文钢带领支队执法人员办理的5个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表彰为“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2022年,昭通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送评的100个案卷进行评查,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参评的5个案件全部被评为优秀案卷。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曾文钢被评为“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执法人员”、被确定为“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指导组成员”。27年来,曾文钢就像一粒饱满的种子,在昭通厚重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努力为昭通“三农”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昭通日报记者 王明贵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