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23-09-06 09:26自8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
很多购房者
时刻关注着银行的“一举一动”
近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
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回应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截图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截图
我在建设银行有未结清的房贷,这次能调整吗?
答: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什么是首套房贷?
答: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
答: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例如,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地区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此外,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上述情形下,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如果首套房贷现在有拖欠,能调吗?
答:符合调整范围但有拖欠的贷款,原则上还清拖欠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答: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因此,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
例如,假设您现在的贷款利率为5.1%、LPR为4.2%,那您的贷款利率就是按LPR+90个点确定的,也就是4.2%+0.9%。若按有关规则,假设您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执行的水平为LPR+10个点,那本次您的利率就会下调80个点(即90个点-10个点),也就是您的贷款利率会从现在的5.1%,调整到4.3%。
我行会在上述政策空间内,充分考虑百姓诉求,保障客户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什么是利率政策下限,我能怎么查?
答:利率政策下限是指当地人民银行官方公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您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查询。
我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调整?
答:我行高度重视这次调整工作,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准备工作,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可提供服务,充分保障建行客户利益。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请您多多留意。
“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截图
什么样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利率?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进行调整:一是该贷款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二是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署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三是该笔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贷款;四是该笔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如何确认我的房贷是否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您可以查阅贷款办理时,您提供的房屋套数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当时办理房贷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
如果贷款发放时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现在能否调整?
答:这要根据您当前的实际住房情况而定,如果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标准,并能够提供房屋套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则可以进行调整。具体认定标准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认定政策执行。
我的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什么水平?
答: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变化,是调整加减点。例如目前LPR是4.2%,您的贷款按加80个点执行,则您现在实际贷款利率为5%(4.2%+0.8%),如果您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10个点,则您存量贷款调整后不得低于LPR+10个点,调整后您的贷款利率最低为4.3%(4.2%+0.1%)。
如何查询贷款发放时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答: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人民银行已公布,请查询您所在城市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官方网站相关公示。
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首套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供相关材料,二套房贷款客户需提供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地首套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比如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等,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将及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是否会统一通知存量房贷客户?
答:我行将会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具体调整方案,敬请关注。
何时能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答:在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将按照降低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接受客户调整申请,具体事宜将及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答:我行本着便捷服务原则,届时您可以通过我行线上手机银行APP或线下网点渠道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中国光大银行”微信公众号截图
“平安银行”微信公众号截图
按揭利率政策调整的背景?
答:您好,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做出了相关部署通知。我行响应人行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筹备。
什么是首套房贷?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将如何调整?
答:您好,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客户房贷利率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调整的下限如何查询?
答:您好,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8月31日后发放的房贷未来是否可以申请调整利率水平?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适用于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是否可以调整存量贷款利率?
答:您好,不可以。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只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也不属于此次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范围。
对于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可否要求银行返还?
答:您好,不可以。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不溯及既往,在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返还。
我在平安银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还未结清,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利率调整?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您的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三是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或者您的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标准的;四是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点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事宜?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我行正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充分保障我行客户利益。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口袋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敬请关注。
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您好,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如果我的房贷当前有拖欠本息,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您好,存在贷款本息拖欠的存量房贷,暂不支持利率调整,需要您还清拖欠本息后再申请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具体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如有异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客户无需提供相关材料;发放时执行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但目前初步判断符合本次调整政策的客户,需提供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地首套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比如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等,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将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业务为固定利率的,可以调整吗?
答:您好,按照《通知》要求,固定利率客户可以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利率类型仍为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