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2023-08-12 13:49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近日,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从8月1日起,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将2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
经新增及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达到24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达到23种,全省统一执行。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昭通市门诊特殊病病种(24种)
昭通市门诊慢性病病种(23种)
昭通市门诊特殊病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90%,其他特殊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起付标准为500元(7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减半),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90%,其他特殊病按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执行,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分别为91%、88%、85%;退休人员分别为94%、92%、90%。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2023年,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50万元。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0-2158276
登报作废:0870-3191969
联系邮箱:ztnews@163.com
主办: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承办:昭通日报社;Copyright © 2017~2028 昭通报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闻爆料、涉未成年人举报、涉毒及有害信息举报:0870-3191933 举报邮箱:ztnews@163.com,涉毒举报,疫情求助
登报作废:0870-3191969,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举报电话:0870-2159980
昭通市“打假治敲”举报电话:0870-2132590,举报邮箱:305906736@qq.com,举报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宣传部(市委大院内)
滇ICP备19003243号-3 ;云南省公安厅备案号:53060203202019;互联网信息新闻许可证编号:53120180014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总)网出证(云)字第002号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赵文律师,未经昭通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