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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专职人员的公告

 2023-08-02 10:56  来源: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提升执勤战备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文员和会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消防员人数为20人,岗位为:龙头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人,龙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人,文屏消防救援站4人。招聘文员3人、会计1人,岗位为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基本假期6天,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7天/年,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时间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会计和文员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年工作地点: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龙头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龙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屏消防救援站。
四、招聘条件
(一)专职消防员
1.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原则上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在地人员。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11日至20051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取得消防员职业技能证书,年龄可以放宽3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5岁。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70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7.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二)文员、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文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会计要求财经类专业,并持有初级会计及以上级别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军队执勤人员的体格检查标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文职工作的情形。
五、优先录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专职消防员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或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会计优先招聘: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认证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优先;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熟练运用Excel表格。
3.在同等条件下,文员优先招聘:熟练使用视频剪辑、图片编辑、特效制作相关软件,能够独立承担视频剪辑工作;熟悉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操作,能够完成复杂环境下的摄制任务;熟悉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应用与推广;具有较好的策划能力,善于运用新媒体直播;新闻传播、广播电视、影视制作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经过培训学习,具备与防火监督工作相匹配的业务素质能力,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培训等工作;汉语言文学、文秘相关专业;法律专业,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4.会计和文员优先招聘具有鲁甸户籍人员。
5.其他优先录用的情形。
六、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具体待遇如下:
1.确定为招收对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为期1个月,按照基本工资2000/月发放。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正式入职后月工资3000~5000元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出警补贴+岗位补贴。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工资10号前发放。基本工资:为2000/月;职级工资:五级专职队员300元,按照100/年的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每月绩效奖封顶1400元,按当月考核评定结果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月末开展全部考核评比之后,消防站干部可推荐两名、班长集体推荐一名(共三名)平时工作表现突出专职队员享受既获得额外绩效300元;岗位补贴:驾驶员每月补贴200元;出警补贴:参加二级及以上警情处置工作的专职队员按100/起发放出警补助。
3.保险待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伙食、住宿和服装。专职消防员住宿由所在单位提供统一住宿,水电、伙食和入职后服装由所在单位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5.健康体检。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由大队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文员和会计相关待遇面议。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81日至2023815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浪涛,13124721789(注:手机号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1)现场报名: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专职消防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例: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提供驾照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部队退役证书】。会计报名还需要提供初(中)级会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ludianxiaofang@163.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个人简历;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退伍证、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会计报名还需要提供初级会计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正式招录环节。
(三)现场考核
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文员和会计只需要进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100分,按70%计入个人得分。科目为3000米(满分60分)、单杆引体向上(满分20分)、双杠臂屈伸(满分20分)。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100分,按30%计入个人得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逐一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评分。
(四)体检
1.应聘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五)政审
专职消防员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文员和会计经过资料审核和面试环节,结合体检情况,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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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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