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甸警方
2023-07-21 11:19原标题:夏季行动|茨院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7月18日,鲁甸县公安局茨院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短视频平台散布虚假视频信息的寻衅滋事案。
2月14日,茨院派出所接到指令称:“有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恶意散布虚假视频信息,请予以查处”。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确认该网民系辖区群众郑某某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讯问调查。
经查,2022年11月,违法行为人郑某某为了提高自己账号的热度,便发布“关于‘胡鑫宇’失踪”的有关不实视频内容,其播放量5.1万、点赞量5327、评论量234,同时,郑某某又将该不实视频转发至另一短视频平台,其点赞量显示5535、评论量显示246。郑某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郑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鲁甸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