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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征用 个人财产的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2023-07-21 09:1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征用个人财产的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身边案例】陈女士家房屋因相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而被临时征用。陈女士咨询,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征用个人财产的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意衡律师解答】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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