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23-07-18 16:05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扩大岗位规模、发放就业创业奖补、提升个人能力、减轻求职负担、保障劳动权益等多方面十七条措施,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政策保障。
为扩大岗位规模,《措施》提到我省将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资源;开发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就业岗位。对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进一步增加市场化就业岗位。
同时,云南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照规定给予见习单位1500元/人·月的省级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针对创业扶持,《措施》提出要实施“彩云雁归”创业计划,培育打造一批优质劳动者返乡创业园,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起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稳定吸纳就业3—5人(含5人)的给予3000元补贴,稳定吸纳就业6人以上(含6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继续举办“创翼云南”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择优评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激励奖补。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措施》明确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此外,《措施》还提出了提升招聘服务能力、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简化就业求职手续、精准开展困难帮扶、强化就业权益维护等措施,为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记者李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