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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08:18本网讯 (通讯员 谭兴华)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加强公民公共行为教育,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日前,水富县印发了《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的实施方案》,向不文明行为“亮剑”。
《方案》规定,重点对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隔离护栏;乱停放车辆、向车外乱扔杂物,车辆抛洒滴漏造成路面污渍;公共场所乘车、购物等拥挤争抢,随地大小便,大声喧哗吵闹、讲脏话粗话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毁绿种菜;城区工地施工不规范、出入口路面积泥、工地扬尘、偷倒或积存渣土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该县将利用广播电视、《水富》内刊、云南北大门网、水富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设立“曝光台”,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对身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每周不少于两次,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抵制陋习、自觉遵守文明规范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市民认真学习文明守则,教育引导大家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
《方案》规定,除发挥县新闻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外,还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份稿件经审核匿名播发后,将给予举报人50元/条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