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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5:45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刘咏梅 李再敏 范巧灵 为打击破坏改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水富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强化”措施,切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已今年以来,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4人。
第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水富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从今年起,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该院将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琨在第一时间召集院党组会议对该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详细分解了目标任务,并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项汇报,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活动有序推进。
第二,强化宣传,行成合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案件信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活动的成效,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为开展好专项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强化引导,提前介入。对发现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线索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派员介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参与侦查机关确定案件侦查方向讨论会,协调侦查机关召开与公诉、法院提前衔接的定案证据分析研讨会。监督侦查机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以庭审案件标准引导取证,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对一起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案人员多、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嫌疑人大胆适用附条件批准逮捕强制措施,为侦查机关赢得侦查时机和条件,在法定时限内获取了另外2名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该院作出了批准逮捕上述2名涉罪犯罪嫌疑人和维持前一案件批准逮捕决定。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