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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 09:12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廷巧) 近日,绥江县检察院逐条修订《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考勤、请销假制度》,新出台《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整治违规违纪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
制度明确规定,重点整治七项违规违纪行为: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一签走之、擅自脱岗,玩游戏、网上购物,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等与工作无关内容的行为;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行为;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的行为;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不按规定上传下达,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等行为;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进出、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检察工作秘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泄露内部信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七是不作为、乱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对工作态度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损检察形象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