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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怎么处罚?

 2023-06-26 09:3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怎么处罚?

【身边案例】村民罗某为了提高中药药效,向他人收购穿山甲,后被人举报。经查,罗某共收购穿山甲甲片400余克、总价值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村民咨询,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怎么处罚?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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