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3-06-18 12:09“这起案件比较特殊,案中的两名重要当事人是父女关系,犯罪嫌疑人也是被害人,但实际的被害人又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死亡,是否起诉事关执法的刻度和司法的温度……”听证员在会上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近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妇联代表、侦查民警、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等参加。
2023年1月15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驾驶车辆搭乘独女行驶在道路上,在行驶到一处弯道时,因路面结冰,不慎发生侧滑撞在了道路护栏上,造成父女二人不同程度受伤,遂被送往医院,其女在第三天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邓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邓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邓某所居住的社区79名居民知晓以上情况联名写了请愿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处罚。听证会上,案件协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犯罪事实,并对行为定性、量刑情节及法律依据等分别进行了详细阐释。
检察人员审查认为,从法律层面看,邓某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本案属于过失犯罪,其系初犯,且无犯罪前科;从人性化角度看,邓某不仅仅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是该案中另一种层面的被害人,其本人因事故受伤,女儿又因自己造成的交通肇事死亡,本身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和身体伤痛;同时,其还需偿还供女儿就读大学的助学贷款,若单纯追求法律效果对其提起公诉,以判刑的方式来追究刑事责任,无疑会对这个不幸的家庭造成更为严重的打击。为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对邓某作不起诉决定。
经休会评议,听证员依次发表了评议,均一致同意检察人员的审查意见,同时,认为若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彰显法治力量,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听证会后,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对本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布。
本次听证推动实现了以公开促听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虽然是常见多发的案件,但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要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以“如我在诉”,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讯员:马勇 文/图
校对:胡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