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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09:29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 燕)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在《人民日报》第八版对通过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的522个县(市、区)进行公布。云南省有43个县(市、区)通过认定,绥江作为昭通市的唯一县名列其中,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
近年来,绥江县按照“发展学前教育、强化基础教育、提升高中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推动均衡发展”的思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稳定师资队伍,教育事业取得了新成效。
“三个优先”推动教育发展。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制定了教育发展十年规划纲要,重点实施“人才教育振兴战略”,全面推动均衡发展。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做到教育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问题优先研究、教育困难优先解决。全县教师按“师生比、班生比”全部补足,所有单位一律不准抽调、借用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稳定、教学正常。
“三个连增”改善办学条件。2013年财政投入1.45亿元、2014年1.49亿元、2015年1.84亿元,2016年补拨教育经费2600万元,2017年、2018年将分别补拨2000万元、1631万元,确保“三个增长”目标实现。全县教师年人均工资2013年41583元、2014年44265元、2015年66728元,教师工资略高于公务员水平。近年共筹措资金7.45亿元,新改(扩)建中小学38所26.63万㎡,新建教师周转房460套2万㎡,基建经费连续增长,办学条件大幅改善。
“五个一样”确保教育公平。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随班就读等方式,保障适龄儿童、留守儿童、三类残疾儿童入学机会同等。全面实施学校迁复建、薄弱学校改造、校安工程,基本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校园环境一样美。生均占地、绿化、校舍建筑、体育场地全部达标,仪器设备、图书电脑达标配备,实现了光纤宽带“校校通”、电子白板“班班通”。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和公开招聘制度,优先配齐主干学科教师、逐步配齐音、体、美和信息技术教师,推进质量均衡、结构优化。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倒逼质量提升,实施小班化教学和高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全县7所中学有6所获市级奖励。
“四个强化”提升教学质量。强化师德师风,开展三年“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每年评选1次最美教师,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评价教师、教师评价校长、家长评价学校”教育评议。强化机制激励,出台《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对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予以奖励、低于平均水平的进行约谈,将教师纳入全县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按人均1000元考核兑现。强化干部帮扶,实行干部结对学生帮教助学,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对一”帮扶726名贫困学生,397名妇女干部结对帮扶649名留守儿童、三类残疾儿童,确保不让1名学生因贫辍学。强化开放合作,与云天化中学合作办学,实现信息共享、教师互动、学生互动,绥江一中完成“一级三等完中”评估认定,与高校、技师院校、用工企业合作办学,绥江职高成为省级重点职业中学。
目前,绥江县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54所10579名学生,生师比12.3:1,适龄儿童入学率99.82%;初中6所5986名学生,生师比13.1:1,毛入学率102.32%。绥江是昭通市最早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两基”、普及实验教学和实施“农远工程”的县之一,2011年和2015年连续两轮被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并荣获了“云南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示范县”“云南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先进县”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