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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22:25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廷巧) 日前,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全院上下凝心聚力,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是反映一个单位工作实绩、队伍素质、软硬环境、精神面貌,体现行业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品牌,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建设文明城市过程中,既是建设的维护者,也是建设的参与者,因此,检察机关理应在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发挥自身优势,起好带头作用。
近年来,该院牢记自身职责使命,在争创上狠下功夫,始终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坚持一手抓文明创建,一手抓业务工作,全院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各项建设齐头并进,处处迸发出生机与活力。全院先后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先进基层单位,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等,多名干警被省、市机关授予信访工作优秀接待员或荣记个人三等功,迄今已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组建成立绥江县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在检察文化建设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次该院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建设目标,要求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全县“四城同创”的历史性机遇,切实将“文化育检”作为强素质、树形象的基础工程和亮点工程抓实抓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推进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