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2023-05-16 10:53此次大赛
省内成长企业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
一、二、三等奖
将可分别获得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省内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
将可分别获得
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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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战略科技力量,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中小企业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平台,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创新引领·科技强滇。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
(二)指导单位
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民盟云南省委、致公党云南省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
(三)支持单位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云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富滇银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双创孵化载体、金融投资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和省教育厅高教处,各承办单位共同参与。
(二)评审委员会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银行金融专家、创投金融专家、创业导师、孵化专家以及部分行业技术专家组成。
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择优从参与大赛组织和服务的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中,评选10家作为大赛伯乐奖获得单位。根据项目组织推荐和参赛情况,择优从各州(市)、县(区)中评选5家作为大赛组织奖获得单位。
(一)比赛环节
1.初赛、复赛和决赛。本次大赛除云南省内赛区外,新增上海、深圳及云端3大赛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大赛经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完成。其中,初赛将邀请专家评委通过网络对参赛企业填报的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晋级复赛;复赛阶段,省内、上海、深圳3大赛区将在各赛区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云端赛区复赛将采用线上评审、路演答辩的形式;决赛将统一在昆明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经省教育厅推荐,从获得第九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企业,进入大赛决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
3.项目尽职调查和实地核查。决赛后,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银行及相关社会机构参与,对获奖企业和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及实地核查,全面核实企业及获奖项目真实性、可行性。
(二)推荐全国赛名额
在获奖企业中,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十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其中,成长组的入围企业必须在推荐时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未获得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赛。
(一)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组比赛。
(二)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三)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参赛项目中产品、技术、专利归属参赛公司,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五)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过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六)往届参赛的获奖企业,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
(七)本届大赛不再组织团队组比赛。
(一)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省内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6日、6月23日。
其中,参赛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含〕后出生)的参赛企业请同时在6月23日前登录“创青春”APP和网站注册报名,具体事宜请联系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省外参赛企业,自愿登录“彩云汇”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
参赛企业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和团省委将对报名项目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参赛企业由省教育厅组织推荐,无需报名。
(二)大赛全程不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参赛企业可全程参与各项赛事配套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省内获奖企业支持政策
1.成长企业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2.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3.大赛伯乐奖获奖单位,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4. 获奖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5. 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6. 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7. 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
8. 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云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
9.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
(二)省外赛(上海、深圳和云端赛区)获奖企业支持政策
1. 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2. 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3. 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 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需入驻云南省内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的,可享受相关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5. 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
6. 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获得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培训。
7. 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享受注册所在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
(三)其他
1. 本次大赛承办单位昆明市科技局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对大赛获奖企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待定。
2. 所有奖补资金经审核后,由省科技厅直接拨付至获奖企业。
3. 同一企业最多可获得2次大赛资金支持,往届已获得2次及以上大赛资金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给予资金补助。
(一)请各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有关双创孵化载体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创业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青年、返乡创业人员、妇女、职工等创新创业群体报名参赛;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配合做好大赛宣传培训、跟踪服务、成效统计等工作。
(二)请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梳理制定针对大赛企业的支持政策,打造资金有效对接平台,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一)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赵子缘 0871-63165738、15536986095、18487150041
(二)云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张 涛 0871-63133814
(三)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发展部
张 涛0871-63995435
(四)云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保柯羽0871-6510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