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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开垦湿地作为农业用地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3-04-28 10:2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开垦湿地作为农业用地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身边案例】某湿地区村民葛某,在农垦过程中擅自在湿地范围内开垦用作农业用地,经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后,拒不改正。那么葛某将面临什么处罚呢?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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