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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将实施

 2023-04-20 15:50  来源:昭通新闻网

4月20日,记者从《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我市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分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施行将有效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弥补我市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立法方面的空白,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式步入法治化推进阶段。

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有了提高。但是,作为一座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还存在着闯红灯、乱扔垃圾、遛狗不牵绳、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通过文明行为立法,可以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加以固化,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和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使文明行为规范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实现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化、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昭通日报记者 李丽娟  文/图

校对:胡远松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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