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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20:55本网讯(通讯员 谢贤 王涛)3月23日,绥江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夏维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杰,县委常委冯宗涛,副县长范其旭、吴浩、赵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富银,县政协副主席喻强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绥江县2016年财政分部门预算方案报告(草案)》,报告指出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53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642.54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13.87万元,下降6.48%,其中公务接待经费673.44万元,下降7.47%,公务用车经费969.1万元,同比下降5.79%。夏维勇强调,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绥江县关于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意见》,夏维勇强调,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扩大城乡就业、促进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农民转移就业和进城定居。针对在绥江县从事纺织业、服装服饰业、制鞋业、竹编等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对其厂房、设备、人员培训、金融扶持等多方面的途径扶持,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会议还听取了《绥江县农村公路硬化建设施工单位确定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村各社区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按照“一事一议”的规范和程序要求,抓紧做好群众发动、任务锁定、群众代表推荐等基础性工作,各乡镇扶贫攻坚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指导各个村严格流程,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