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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来了→

 2023-04-02 20:55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3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3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回升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逐级下达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面积稳定在6287.1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930.3万吨以上。完成7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大豆播种面积达到252.2万亩。推广水稻旱种和烟—粮、果—粮等粮经协同发展模式,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集成推广标准化、绿色化技术。

2.巩固提升油料产能。逐级下达油料生产目标任务,扩种油菜45万亩,确保油料播种面积达到499.6万亩。层层建设油菜示范样板,集成推广“三化”和“两改三适两抗”等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油料生产。技术集成提高单产,组织参加全国油菜高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高产典型经验做法。

3.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风雹等灾害。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和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抓好农机应急救灾服务。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和防控。

4.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加强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300万头和规模养殖场数量6000家的合理水平,持续保障猪肉供应安全。加快牛羊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奶业振兴,保持家禽业稳定发展。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抓紧强制免疫和检疫监管,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创建。出台云南省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水产品总产量达68万吨左右。

5.统筹蔬菜糖料水果生产。严格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持续提升“南菜北运”和“云菜入湾”保供能力水平,推进全国中高端水果一流产区建设,确保全省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900万亩左右。高标准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绿色生产基地。认真落实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有效保障食糖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

6.落实农民增收政策。分解压实农民收入增长目标任务,确保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配合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库,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比重分别不低于60%、52%。巩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及时足额兑现。

7.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农业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奖补政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租赁、吸纳务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模式带动农民增收。配合乡村振兴部门,对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推动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农民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

8.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协同推进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确保全省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以县为单位,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提升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9.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做优做强“土特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生产技能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在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群众提高劳动技能、就近就业增收。

10.强化统计调度分析。持续抓好农民增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加强对收入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反映收入情况。发挥全省农民增收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推介一批促农增收典型案例。

三、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建设

1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到2035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总体方案。分批、分类推进新建266万亩、改造提升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一季度完成上年结转208.24万亩建设任务,年内全面完成2023年第一批下达150.4万亩建设任务。创新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护,健全农田建设监督评价队伍体系。

12.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一半以上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

13.推进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试点,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探索存量问题有序退出机制,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油糖菜和饲草料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粮。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行为。

14.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集成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深耕深松、轮作试点等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措施。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和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15.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完善设施农业发展政策,以县为单位,摸清各地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制定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围绕“三个一批”要求,合理布局好新建扩建与改造提升。

16.推进种植业设施建设。引进市场主体,以花卉、蔬菜、小浆果为重点,新建和提质改造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高端生产设施。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设一批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

17.推进畜牧业渔业设施建设。以奶牛、肉牛和生猪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养殖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出效率。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

18.推进冷链物流设施体系建设。出台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聚焦蔬菜、水果等重点产业,积极争取支持,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五、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19.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聚焦奶牛、外供蔬菜等特色产业,积极争取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20.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链、加工园区建设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原料基地和加工产能,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

21.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分品类分梯次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完善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开展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遴选推荐。组织高原特色农业展示推介活动,加强对“绿色云品”的宣传推广,促进“云品出滇”。

22.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认定,遴选推介中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高质量建设20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六、持续扩大农业投资

23.大抓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制定培育龙头企业后备“金种子”企业名单,做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淘汰工作。落实保农业市场主体保就业助企纾困有关政策措施,定期开展监测调度。持续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需求调查,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24.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上门招商,不断深化推动农产品产销合作。持续对接109户招商引资意向企业,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制定招商专案手册,支持和引进一批企业赴滇投资兴业。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好融资、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实际困难。

25.推进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国务院支持我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持续开展对外农业技术培训,推动农业企业“走出去”。实施好联合国粮农组织云南喀斯特生态系统奶牛低碳养殖技术合作、亚洲开发银行GMS可持续农业与粮食安全等项目。

七、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26.持续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有序推进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实施种源关键核心技术和育种联合攻关。推进国家区域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区域性良种基地等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遴选公布一批省级种业阵型企业,启动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27.抓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认真落实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责任,聚焦关键环节,分类分层开展技术培训。

28.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深入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积极参与“一大一小”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推进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推广。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用好用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和农机具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兑付方式,深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老旧农机。

29.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征集、遴选、推介发布一批省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实施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制定农业技术推广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组织农业科技服务员到田间地头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八、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30.建设绿色产业基地。制定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性政策措施,建设和提升200个省级产业基地,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运作模式,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31.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积极创建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实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行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扎实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争取认定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真落实“九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等各类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化推进花卉转型升级示范、“三个零”蔬菜基地等重点任务措施落实。

32.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亮江工程”,加强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常态化监管。健全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非法捕捞动态清零。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评估禁捕效果。完善退捕渔民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

3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严查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目录管理等制度,推动生产主体上线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扩大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和产品规模。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

九、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34.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新改建农村卫生公厕3000座以上、农村卫生户厕36万座以上,确保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提高到68%。推动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35.加快建设绿美乡村。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创建,新增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省级绿美村庄,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36.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协调推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统筹落实乡村治理任务清单18项重点任务53项具体措施。总结宣传推介全省乡村治理典型经验,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评比制、网格化、数字化等方式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持续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协调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37.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介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编制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指导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十、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

38.稳步推进土地延包试点。认真总结晋宁区、维西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经验,稳妥推进宁洱县试点工作,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39.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统筹抓好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试点,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的实现形式。规范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40.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制定全省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全面推进垦区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动“一纳入两覆盖”政策落地见效。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农场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完善农垦国有土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垦区居民住房确权发证试点。

41.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整县试点,深入开展四级示范社联创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制定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十一、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42.创新农业农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性基金和专项债券支持,统筹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比例达8%。加快推动落实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落实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提标、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政策,稳步扩大水稻、玉米、小麦、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鼓励县级因地制宜积极实施特色农产品保险。

43.抓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建强乡土人才队伍和致富带头人队伍,每个村每年重点培养3至5个致富带头人。

44.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快推动修订农作物种子条例。健全完善涉农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推行“一案三书”制度。积极配合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农业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45.抓好行业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69项举措,持续压实农机、渔业渔船、农村沼气、农药和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抓好源头管理、宣传教育、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

46.抓好能力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坚决扛牢巡视、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抓好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交办件”,摆到突出位置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整改质效。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贯彻到“三农”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三化三法”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持续抓好保密、督查督办、综治维稳、审计、离退休等各项工作,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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