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3-03-30 09:45日前,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批准。该《条例》共有五章三十四条,分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条例》还规定了公职人员、先进模范、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该《条例》对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经营、维护医疗秩序、文明使用网络、维护家庭文明、维护校园文明、维护社区文明、维护文明乡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等作出具体规定,是一部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地方性法规。
昭通日报记者 王明贵 文 /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