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鹤都晚刊
2015-09-13 21:57本网讯 通讯员 谭平才 邓雾军 近日,绥江县森林公安和林业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将抓获的一只野生猕猴,在板栗镇关口村高洞子片区国有林放生。
杨通才家住中城镇回望村二组,是当地一名土鸡养殖户。近段时间以来,杨通才发现自己饲养的土鸡被抓死,数量达到上千只。8月7日早晨,杨通才终于发现了“凶手”原来是只野生猕猴。
“当时抓住它时,心里也很气愤,1000多只鸡损失可不小。但看到这只猴子挺可爱的,也有灵性,不忍心伤害它,我就通知政府相关部门,把它逮来放生。”杨通才说,趁着猕猴偷吃鸡蛋时,将它抓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于野生动物造事造成经济损失的,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野生动物造事补偿,请大家保护好野生动物,不要伤害它们。”绥江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介绍。
经调查统计,今年5月以来,猕猴造事共损毁1300余只半成品土鸡,给杨通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县林业部门根据《野生动物造事补偿规定》出具了相关证明,由“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对杨通才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