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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09:34本网讯(通讯员 谭平才 韩智昌)今年以来,绥江县在认真落实省、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刺激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四增长”。
全县生产总值实现75469万元,同比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647万元,同比增长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8109万元,同比下降2.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713万元,同比增长9.4%。上半年,预计实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496元,同比增长8.5%;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3746元,同比增长10.1%。农业经济实现17470万元,同比增长5.2%。其中,种植业实现产值3545万元,增长7.8%;林业实现产值1465万元,增长18.2%;畜牧业实现产值11231万元,增长2.9%;渔业实现产值606万元,增长10.9%;农林牧渔服务业实现产值623万元,增长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大宗产品蔬菜、水果、畜禽和渔产量以及相应服务业产量和产值的增长,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完成总产值25605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规上工业产值15828万元,同比下降1.7%,规下工业产值9777万元,同比增长32.2%。工业经济转好的原因主要是纸厂纸产量净增加,特别是规下工业(主要是煤厂、制衣厂和鞋厂产值增加)增长32%和中信纸业产值净增长,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02万元,同比增长12.1%。其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7259万元,同比增长10.4%;零售业实现销售额32340万元,同比增长16 %;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405万元,同比增长14.4%;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1880万元,同比增长1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和政府为发展旅游产业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