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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3-03-11 16:53  来源:昭通新闻网

为严查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违法经营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整治运输市场经营乱象,进一步改善优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市场营商环境,自即日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违法经营及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市场。

此次集中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等。

违法经营行为包括: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巡游出租车拒载、违规拼客、议价、不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故意绕道行驶的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司经营者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行为;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行为;网约车不线上下单、线下巡游揽客的行为等。

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大中型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网约车、出租车、7—9座农村客运车等重点车辆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车辆及驾驶证逾期未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集中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线路、时节包括: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宾馆、停车场等非法营运车辆较多的人流集聚区域;乡(镇)至各县(市、区)县乡主干线,乡(镇)、县(市、区)至昭阳区主城区或昆明、宜宾、毕节、泸州等非法营运主要通行的县际、市际、省际主干线。

重点时节包括乡(镇)赶集天、学生上下学、雨季冬季特殊天气、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此次集中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底结束。

昭通日报记者:王明贵 文∕图

校对:胡远松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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