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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09:52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 桦) 为进一步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永善县结合实际,出台《永善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该县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实行分类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党政正职改任的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时,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管理,并明确要求所在单位必须从严管理非领导职务干部,明确职责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不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本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对因单位管理不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没有正常上下班、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由实职正科改任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实行日报备制度,每天就在岗履职、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其他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单位管理规定,向所在单位报备。
该县一方面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对实职正科改任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每月至少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集中学习1次;其他非领导职务干部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结合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特长及身体状况,明确其相应的岗位和职责,安排其协助单位领导联系某方面工作,积极参与县委政府各类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重大课题调研,完成县委政府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与此同时,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谈心谈话、转任领导职务或提拔担任上一级职务等方式,引导干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保持良好的状态,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该县明确要求非领导职务干部严格落实请销假手续,因病、因事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没有书面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由实职正科改任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时间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审批备案;请假时间为3至7天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请假超过7天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挂钩联系)县级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组织部报县委领导同意后审批。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非领导职务干部未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对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检查中发现同一非领导职务干部两次及以上未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