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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机动车撞伤行人,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 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3-02-09 10:2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机动车撞伤行人,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身边案例】于某驾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完全是由行人造成的,于某没有任何过错。行人要于某赔偿,于某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赔偿。那么,于某不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于某要对行人进行赔偿,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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