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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修缮地下电缆导致行人落入窨井受伤,谁该承担责任?

 2023-01-29 10:24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有事要问】:修缮地下电缆导致行人落入窨井受伤,谁该承担责任?

【身边案例】:某公司因修缮电缆,撬开窨井盖进行作业,作业中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提醒警示牌,导致路过行人范某掉入窨井且骨折受伤。范某咨询,他有权要求该公司进行赔偿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范某可依法诉请该电缆维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童博谣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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