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天天说法丨宠物咬伤他人, 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3-01-19 11:3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宠物咬伤他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身边案例】:杨某牵着自己的爱犬黑子在公园散步,路过的贺某等人见黑子好看,遂上前用手中的食物挑逗,因狗多次未吃到贺某手中的食物,突然将贺某的手咬伤。贺某要求杨某赔偿,杨某不愿赔偿。杨某咨询,其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贺某故意挑逗,本身存在过错,因此,杨某可依法减轻或是不承担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聂学虎
标签 >> 今日说法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