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
2023-01-16 16:0611月13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据悉,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多项立法、监督工作在全国开创先河。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19件、修改75件(次)、废止12件,通过法规性决定6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08件(次);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2件(次)。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9项,开展执法检查29次、专题调研32次、专题询问14次、质询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1人(次)。
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2021年底,全省3270多万选民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8450名。全省建立10个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省设立175个州(市)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五年来,通过省级联系点对117件法律法规案征求基层意见1500余条。设立9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拓宽预算审查监督数据收集渠道。探索建立大健康、民族团结进步等专业代表工作站,打造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包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45件法规、废止政府采购条例等12件法规,消除影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制度障碍,保障政府推进简政放权。与贵州、四川两省以“共同决定+条例”新模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立法,开创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根据省委实施“湖泊革命”和“两线三区”管控要求,再次启动新一轮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改,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本届以来,全省生态领域立法有89件,占立法总数的32%,基本构筑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连续5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首次探索质询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问题开展质询,进行满意度测评,为用好用足法定监督方式作了有益探索。每年坚持开展2至3次专题询问,并首次拓展到“两院”工作,有力推动专题询问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33件议案,代表提出的37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作了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至2022年的80%以上。
昆明日报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