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1-15 20:22  来源:云南发布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小三常务副主任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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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童博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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