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3-01-14 10:03吴蔚秋在整理卷宗。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与司法结缘的27年里,吴蔚秋一方面铁面无私,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一方面用情用心,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在法治昭通建设的进程中,她一直奔走在前,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多岗历练 顶起业务“半边天”
“一块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金子”。同事们都这样评价她。
吴蔚秋先后在昭阳区人民法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曾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和研究室、审务办、办公室等岗位锻炼。无论在哪一个岗位,她都十分珍惜工作机会,立足岗位职能努力创造工作佳绩。在两级法院审判一线期间,个人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和冤假错案。为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她积极开展法律实务调研,主动参加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并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奖励。在两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期间,她潜心投入文秘、信息、宣传及后勤服务工作,面对枯燥、琐碎、不分昼夜的工作任务,她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总是力求精益求精、恪尽职守,所经办的工作从未出现差错,为领导决策和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高效优质服务。
多岗位锻炼及百分百的用心投入,让吴蔚秋很快成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中流砥柱。自2015年以来,吴蔚秋共承办行政一、二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747件,占全庭案件的38%,年均结案率90%以上,真正顶起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半边天”。
在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办案法官人数大幅缩减,而案件数大幅上升,特别是行政案件,每年呈双倍增长,面对全庭审判压力,吴蔚秋勇挑重担,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大力推进和生态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引发了大量涉及征地拆迁和“两违”拆除的行政诉讼案件。此类案件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社会影响较大,且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各地法院认识不一,判决结果有所不同,审理难度较大,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舆情。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她广泛收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案例进行学习参考,做到认真审查、审慎裁判,确保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昭阳区取缔粘土砖厂系列案、盐津县水田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系列案、彝良易地扶贫搬迁发界安置点征地拆迁系列案、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系列案……这一系列案件的裁判结果均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维持,彰显了行政审判的威慑力,也让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得到其他州(市)法院同仁的认可。2021年12月,吴蔚秋因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累计直播案件场次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官中排名第一,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
琴心剑胆 胜败皆服促和谐
行政案件作为民告官案件,诉讼双方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决定了双方所处地位的不对等,原告对被告往往带有严重的对立情绪,积怨深厚,质疑法院能否公正审判。有的案件在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还伴随着长期的、反复的信访和上访,不但影响政府形象,干扰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为此,吴蔚秋努力探索多元化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尽管案件量在不断增多,她仍会在每个行政案件中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案件外的调研工作,对确有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时以司法建议形式敦促其自行纠错,依法行政。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败诉的当事人,她总是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细致的释明,让当事人在诉讼中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对于路途遥远,特别贫困的当事人,她经常慷慨解囊,力所能及地资助他们基本的食宿费、交通费,让当事人胜诉了感动,败诉了也温暖。
盐津县落雁乡的李某贵、李某富两兄弟,因房产纠纷反目成仇,2016年3月,上诉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蔚秋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兄弟俩做思想工作,并表示将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敦促行政机关解决兄弟俩房产纠纷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使兄弟俩当场感动落泪,握手言和,李某贵主动撤回了上诉。
吴蔚秋在办案中,一方面严格遵从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在法律范围内竭尽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涂某明诉镇雄县母享镇政府土地确权一案时,因涂某明及其委托代理人法律知识欠缺,撤诉后又重复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只能驳回起诉。经合议庭评议后,吴蔚秋一方面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另一方面向镇雄县政府、纪委、组织部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敦促母享镇政府依法行政。涂某明在收到裁定书时感到非常委屈,遂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随后被镇雄县人民政府告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多家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涂某明很是感动,随即撤回再审申请,并向吴蔚秋寄去了一封令人动容的感谢信。
通过多元化方式,她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涉诉缠访的“硬骨头”案,得到了行政机关和原告方的共同理解,多名代理律师表示,“很少见到这样有耐心的好法官”,从而让行政案件当事人双方积极真诚地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共同促成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多起涉及省、市政府的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一些难案缠案的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多次有当事人以电话、书信等方式表达感谢。
主动作为 “首长出庭”制度化
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措施,也是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截至2016年6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仍为零。面对这一瓶颈问题,吴蔚秋主动站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大局思考谋划,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努力,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协作下,昭通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6年6月29日,由吴蔚秋承办的谢某敏诉彝良县人民政府、昭通市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确权一案被确定为推进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的庭审观摩案件。整个庭审过程持续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庭审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此次庭审,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突破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记录,彰显了昭通市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实践、合力共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态度和决心,为法院、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各方良性互动,为达到共赢的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昭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文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及一把手的年度业绩考核。
为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吴蔚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昭通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步伐。针对社会影响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吴蔚秋庭前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类案件均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自2019年以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28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78.52%。
大爱无私 “编外妈妈”慈母心
作为一名女法官,吴蔚秋还有一颗慈母般的心。除了自己的女儿,还有多个孩子也亲切地喊她“妈妈”。这一声声“妈妈”缘于她热心于公益事业。
吴蔚秋和公益事业的结缘源于2006年对白血病患儿崔大清的救助,募款近30万元帮助崔大清完成了骨髓移植手术。此后,开启了她的公益人生。在“5·12”汶川地震、“9·07”彝良地震、鲁甸6.5级地震等自然灾情发生后,她积极参与募集物资和善款,并送往灾区、照顾伤员,为灾民协调解决生活困难,尤其与鲁甸龙头山地震孤儿赵文官、赵文超、赵文菊兄妹建立了长期的帮扶关系。同时,她还参与“海星行动”募捐救助了10余名贫困家庭的白血病患儿和数百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此外,她还积极主动与外地公益组织联合,对贫困家庭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治疗,针对每年考入二本以上的贫困家庭学生开展“耕耘奋斗奖”的颁发活动;争取中华儿童慈善基金会“9958救助中心”的支持,在昭通“海星行动”设立了“9958昭通救助站”;参加“宝贝回家”志愿者组织,为被拐儿童寻亲多方奔走……她用一颗善良、仁爱的心力所能及地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因一直坚持公益,帮助他人,2015年3月,她被评为昭通市第四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2017年12月13日被评为“昭通市志愿服务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昭通市“最美政法干警”和“最美法官”,2022年被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有同事及朋友不解地问她,“每天工作如此繁忙,怎么还有时间和精力参与这么多的公益活动,帮助这么多的贫困儿童?”她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淀的人生经验大大提高了我的审判工作效率,让我充满工作激情和动力,也更能让我坚定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信念和行动。”
这就是吴蔚秋,她用一颗善心温暖了更多的贫困孩子,更用满腔热情感动着更多的社会成员,凝聚着社会的正能量,向社会全方位展示了一名女法官的多彩人生。
实习记者:田朝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