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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16:11◆通讯员 张洛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法试点改革工作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科学组建办案团队,明确内部职责权限,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公正高效、管理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永善法院已于11月10日人员归类、法官定岗正式运行。
酝酿筹备 打牢基础
2016年9月,永善县人民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第三批司法改革的试点法院。接到通知后,永善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即刻召开本院司改筹备会,成立司改办具体负责司改事务。分管领导带领司改办人员先后两次参加全省法院的司改培训,院长带领相关人员实地走访汲取先期试点法院的经验做法。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该院及时制定《入额法官初选实施办法》上报中院批准备后进行公布,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从报名的47名法官中,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考试,综合初选考核和考试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推荐人选意见层报省法院遴选委员会确认及公示,最终成功初选出30名入额法官。
10月23日,该院党组班子领导及司改办成员第一次讨论研究该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在经过两次正式讨论修订后,11月6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正式向全院干警公布,拉开了法官归类选岗定岗的帷幕。
形成团队 优化配置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打破现有机构设置,整合资源,将该院划分为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三大板块,组建法官团队、司法审务中心和司法政务中心。其中法官团队分1个诉讼服务中心,2个刑事法官团队, 11个民事法官团队(7个速裁法官团队、4个精审法官团队)、2个行政法官团队、3个执行法官团队、5个法庭团队,1个综合法官团队。成立4个固定合议庭,其中,1个刑事合议庭、1个行政合议庭、2个民事合议庭。组建3个专业法官委员会。
报名采取双向选择为主、党组安排为辅的原则进行。对申报岗位名额超出既定数的,采取党组及申报该岗位的所有人员投票决定。未能选定岗位的法官,由党组决定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员额法官,作待岗处理,期限为三个月。期限届满后,党组再根据岗位实际,或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仍不服从安排的,按自动退出员额处理,并按相关程序报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理退出手续。
广泛动员 积极参与
11月7日,院党组召开司改动员大会。动员会上院领导强调了该院司法的相关情况及要求。会后,按照司改议程安排,全体干警包括聘用制书记员分别就岗位进行了报名,按照双向选择及民主投票的方式,11月9日,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圆满组建完成。其中,诉讼服务岗位6人,组成1个法官团队(1+3+2);刑事审判岗位5人,组成2个刑事法官团队(2+1+2);行政审判岗位6人,组成2个行政法官团队(2+2+2);民事速裁岗位14人,组成7个速裁法官团队(1+1);民事精审岗位12人,组成4个精审法官团队(4+4+4);人民法庭岗位22人,组成5个法官团队,其中,黄华2+3+2,桧溪1+2+2,莲峰1+2+2,大兴1+2+2;执行岗位13人,组成3个法官团队(3+8+2);综合审判团队5人;司法审务中心14人,其中法官1人;司法政务中心14人。
永善法院在11月9日人员分类、法官定岗顺利完成后,于11月10日正式运行。为使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落到实处,永善法院已完善相关司改工作的配套制度,确保司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确保法官始终不忘初心,通过具体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