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2022-12-31 18:54记者12月30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为适应当前新冠病毒感染形势、落实好“新十条措施”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全力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省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于12月29日出台通知,及时将《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新冠病毒感染者费用负担,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日报 陈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