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市场监管局
2022-12-30 11:17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元旦”“春节”临近,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了保障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节庆消费特点和疫情防控实际,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干净有序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产品来源渠道,扫码核对追溯码信息与产品包装信息是否一致,同时注意个人防护及消毒。切勿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二、储存食品应注意隔墙离地摆放,冰箱储存不宜过满;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三、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湿米线(粉)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四、本着“非必要不聚会”的原则,尽量不要到人流集聚的用餐场所聚集、用餐。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尽量减少“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因白事需要举办宴席的家庭,要主动到村(社区)做好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工作,并注意控制规模,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严格按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要求不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选择网络订餐时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外卖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外卖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在外就餐时,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建议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八、食用食物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同时在等待救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的方法进行催吐,吐后饮用适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可疑食物样品、个人呕吐及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临床救治参考。
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以辖区商业聚集区、餐饮集中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承接大型宴席的饭店、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水产品、冷链食品、酒类、糕点等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教体部门要牵头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提醒广大师生寒假期间注意食品安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急救药品、设备、医务人员储备,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足准备。
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
特此公告
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