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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为他人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2022-12-28 09:3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为他人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身边案例】:冯某欲搬新家,于是找到张某帮忙,在搬家具途中,张某被匆忙回家的葛某撞倒,致使家具掉落砸伤腿,张某要求冯某赔偿,冯某则认为是葛某撞倒后才发生的事故。因此,张某咨询此次受伤应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本案中张某既可向冯某主张补偿,也可向葛某主张赔偿。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永刚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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