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2022-12-26 14:50今年以来,云南省压实工作责任,利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力度,并通过包保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022年,云南省下达各县(市、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76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7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595万元。在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过程中,云南省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
省水利厅建立了厅领导包州市、处领导包县、一般人员包项目的包保责任制,每月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重点关注维修养护项目开工是否及时、实施质量和时序进度是否满足要求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强化业务指导,安排专人跟进解决。按照《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职责,要求每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至少配备1名管水员。截至目前,全省已配备管水员68578人,主要负责水费收缴和管网日常维修,为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了人员保障。
结合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点多、需求急等特点,云南省简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省水利厅从已建的维修养护项目清单中,对2022年度实施的4814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立台账,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进项目实施,做到家底清、任务明、清单管理、责任到人。(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