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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小孩“闯祸”, 家长需要负责吗?

 2022-12-25 10:28  来源: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有事要问】小孩“闯祸”,家长需要负责吗?

【身边案例】小张为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日课间,小张推搡小刘磕碰在桌子角,导致小刘流血不止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小刘家长找到小张家长要求赔偿,但小张家长以小孩子打闹很正常,家长不应承担相应责任为由推脱。小刘家长咨询,针对此次小刘受伤事件,小张家长需要负责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本案中小张家长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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