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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在展销会期间购买商品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2022-11-30 12: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在展销会期间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身边案例】刘女士在某展销会上购买了一套化妆品,使用后脸部红肿。刘女士赶紧到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不明物质引起的皮肤过敏。刘女士想找商家赔偿,但展销会已经结束,商家不知去向。刘女士咨询,她应该怎么办?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刘女士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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