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云南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2-11-28 16:09  来源:春城晚报

为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民政厅会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联下发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此次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达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达到每人每月90元,与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了90%、43%和125%。

近年来

云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

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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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更完善。印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原则,适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实现补贴标准动态调整。

补贴申请更便捷。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的通知》,实施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新纳入低保、新办残疾证的残疾人,均可收到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醒短信。残疾人线下可在全国任意地乡镇(街道)递交补贴申请,线上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实现快捷申请、应补尽补。

补贴审批更高效。印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程网办”的通知》,审批方式从纸质签章调整为电子签章,公示方式从事前公示调整为长期公示,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压缩了审批时限。

补贴资金发放更规范。印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精准发放,补贴资金统一打入社保卡,补贴发放信息通过短信适时推送,使补贴对象持“明白卡”,领“明白钱”。



截至2022年11月,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6万人。2016年以来,全省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亿元。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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