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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4 21:44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兴文)“老同志不要急还有人大和政协”,坊间流传已久的这句话,姑且不说人大、政协工作重或不重要,但很长一个时期人大、政协机关的干部相对老龄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充分发挥县、乡人大和人民政协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永善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共永善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政协工作的开展。
此次永善县委出台的《实施意见》,在加强人大、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上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和支持。
队伍建设上,县委将人大、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每年作专题研究。增加县级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县一人一委的问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地选派人大、政协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党政部门和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同时选派一定比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人大、政协工作,增强人大、政协机关活力。
经费保障上,建立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按每年100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分别按2000元、1000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按户籍人口3万人以下每年不低于3万元,3万人以上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将县政协委员活动经费按委员数每年每人2000元的标准、政协委员会会议经费按每人每次1500元的标准、政协常委会和政协专题协商会会议经费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将政协联络组工作经费按每年每组1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将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和委员活动平台建设以及民主评议、界别、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文史编印等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支持县人大、政协常委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县人大、政协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