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多措并举着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2016-05-30 18:44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龙定江)为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水平,日前,永善县制定出台《永善县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实施方案》,采取开发集体资源、搞好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扶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结合脱贫攻坚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开发集体资源。整合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山林、田土、水源、草场、房产等资源,完善产权有偿使用制度,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开发利用,变存量为增量,实现村(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增收。

盘活集体资产。对集体所有的闲置校舍、房屋和生产设备等进行整修,按照“集体所有、有偿经营”的原则,通过租赁、股份合作、集体经营等方式增加收入。

搞好土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群众自愿流转的土地发展产业或以租赁、入股等形式与公司合作,按股分红,增加集体收入。

提供有偿服务。鼓励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服务公司、技术合作社、劳务中介等,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劳务中介、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产品加工、科技指导、田间管理、信息传递等服务,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发展特色产业。对有民俗文化、自然景观、农特产业的村(社区),通过深入挖掘人文、历史、农特新产品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农家乐、采摘园等服务项目增加集体收入。

整合资源入股。整合本村(社区)可转化为集体股本的优势资源,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选择发展前景好、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作为入股对象,按股分红,增加集体收入。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挂钩联系,结对帮扶”的形式,实行“1名县级联系领导+1个县直帮扶部门+1名指导员+1支工作队伍+1套发展方案+1个脱贫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帮带模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细化工作职责。县直部门特别是组织、农业、发改、住建、财政、审计、水利、税务、工商、林业、质监、供销联社、扶贫等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紧密协作,为发展壮大空壳村集体经济全力搞好服务。

加大扶持力度。坚持“输血和造血”并举,加强县级部门与空壳村的结对帮扶力度,鼓励各类企业与村结对共建,从资金、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做到经济不达标,帮扶不脱钩,力求取得实效。2016年由财政按每个贫困村20万元、非贫困村10万元,共为21个贫困村(社区)、15个非贫困村安排570万元资金作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今后每年根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任务确定县级专项扶持资金。

严格督查考核。把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纳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年一考核;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和检查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是否履责和担当的重要指标,对发展较好、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县级督查部门采取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和努力,到2016年底,溪洛渡明子、水田,桧溪强胜等21个贫困村(社区)、15个非贫困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1万元以上;到2017年底,全县28个贫困村(社区)、16个非贫困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上;2018年底,25个贫困村(社区)、9个非贫困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上;2019年底,16个贫困村(社区)、12个非贫困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上;2020年底,全县142个村(社区)都有集体经济,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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