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11-22 10:23【有事要问】学校食堂使用未经检疫的自养自宰猪肉,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法?
【身边案例】某学校食堂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准备将自养的生猪宰杀后直接在食堂使用。那么,学校直接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学校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其食堂对学生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食品经营行为,不得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